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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财产不受域名

Klonk.dkOrango.dkEof.dk直到最近被归个人。 按照投诉的连接“为域名的投诉委员会” ,所有这三个领域都被剥夺了业主和企业给予谁相信他们是域的合法所有者。

我最近购买了域名- http://www.recitat.dk/ -在这样做我从一本小册子DK Hostmaster ,它说以下内容:

DIFO(丹麦互联网论坛)和DK Hostmaster目前有三次机会介入如果A. Dkdomænenavn需要暂停。 这些情况有:

  • 明显的混乱和违法经营
  • 启示和非法活动,构成安全或社会风险
  • Typosquatting,它会说错误输入域名得到访问者的网站,因为互联网用户类型与现有域名一个字母错误。

但在这种情况下,域名注册之前已经存在的公司。 因此,私营业主从未演过恶意或有意购买转售域。

在“ 互联网法域专门分配给丹麦 “国§ 12

注册人不得在注册和使用域名的好做法违反了互联网域名。
段落。 注册者不得注册和维护只为转售或出租目的注册互联网域名。

基本上它是一个很好的规则,以防止菜域寄生虫。 在这三种情况如何解释对业主我想知道的脸。 注册人已支付相关的一些义务,域应该被使用。 在所有三种情况下,域名已被使用,其中包括私人电子邮件。

虽然DK Hostmaster根据项目的一般条款1规定,他们“分配并注册下。Dk的域名域名就先来先得”的原则,使丹麦国家拥有的域名。 它仅适用于贷款。 如果丹麦政府随后认为,其他人可能有多个域名的好处,它必须被转移到了他。 这就是lovfortolkningen上诉委员会的规定,因此可以不再知道他们是否会积极利用自己的域名永远安全。

但什么样的公司或个人与真正的平衡? 什么功利主义是丹麦政府希望成为担保人的呢? 而且他们也将适用于实践相比,电话号码,车牌,培训,上车的空间保留,能量分布,在“公共利益”等等,等等?

我最近在读新闻COM,其中约即文章“ 中国不会允许私人领域 。“
在中国这是关于审查。 在丹麦,大约是商业利益。 中国的有关互联网的政策是残暴。 在丹麦,我必须指出,我们是从对网络泡沫域目前的状况远。 您必须满足以下三个要素都将被执行到的投诉:

  • 域名是相同或混淆相似的商标或投诉人在索姆HAR服务商标的权利;
  • 注册人ikke花园eventuelle权利或在域名合法权益;
  • 注册人注册的域名和冰anvende在它“坏的信仰。”

资料来源:维基百科http://en.wikipedia.org/wiki/UDRP

我现在知道,丹麦国家拥有的域名,而我们只有在贷款的。 但我不同意,商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等同,因此比私人利益更重要。



从版本2条关于Eof.dk: http://www.version2.dk/artikel/12124-klagenaevn-konfiskerer-html-fri-domaener
从版本2条关于Orango: http://www.version2.dk/artikel/13478-it-folk-i-oproer-orangodk-sagen-er-en-skandale
文章从COMON约Klonk.dk: http://www.comon.dk/nyheder/Ny-kontroversiel-domaene-afgoerelse-1.250247.html
文章从COMON约Isabells.dk: http://www.comon.dk/nyheder/Dansk-domaenesynder-reddet-af-otte-arig-datter-1.241803.html
另见,只要各自领域的报告,因为它持续时间: Klonk.dkorango.dk